外资分公司设立登记
外资分公司设立登记
(一)登记审查要点
1、审查分公司的登记管辖权限,是否属于本登记机关的登记管辖范围。
2、审查隶属公司的经营期限有无过期;经营范围是否超出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的,是否已取得合法的许可证件,许可证件所标明的企业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是否与申请登记相一致。
3、几类特殊行业分公司的登记: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下设的分公司及营业厅的设立登记要求按国家总局相关文件执行;
外商投资的银行、保险公司分公司、营销服务部的设立登记要求按国家总局和省局的相关文件执行;
外商投资的直销企业省级分公司和一般分公司的设立登记要求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江苏省工商局的相关文件执行;
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开设店铺按照《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再下设分支机构的,登记时应提交公司授权委托书。
(二)提交材料目录
1、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须报经审批部门审批的。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隶属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隶属公司公章);
4、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隶属公司公章);
5、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企业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提交《住所(经
营场所)登记表》。
7、其它有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