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事项名称: 外商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服务对象: 法人
注册外资分公司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公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改,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公布)
外资分公司收费标准: 1、《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2、《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
外资分公司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涉及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标准总时限为20天)
外商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外商独资企业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的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营业场所证明》);
2、加盖隶属企业公章的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指定(委托)书》;
5、《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6、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全文…)
外商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
事项名称: 外商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服务对象: 法人
外资分公司变更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公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改,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公布)
收费标准: 1、《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2、《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涉及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标准总时限为20天)
外商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外商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的
二、申请
(一)外资分公司变更提交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营业场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加盖公章的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全文…)
外资分公司增补照登记
事项名称: 外资分公司增补照登记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公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改,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公布)
收费标准: 1、《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2、《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涉及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标准总时限为20天)
办理机构: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处
外商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增补照登记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外商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增补照登记的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因执照丢失、损毁申请补发执照:
1、《指定(委托)书》;
2、负责人签署的情况说明;
3、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载执照挂失声明作废的报样; (全文…)
外资分公司注销登记
事项名称: 外商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变更、注销登记<外资分公司注销登记>
服务对象: 法人
外资分公司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公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改,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公布)
收费标准: 1、《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2、《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涉及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标准总时限为20天)
办理机构: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处
外商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变更、注销登记<办事机构注销登记>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外资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的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全文…)
外资分公司注册
外资分公司注册登记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请外资公司分公司注册登记的
二、外资分公注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营业场所证明》);
2、加盖隶属企业公章的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指定(委托)书》;
5、《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6、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外资分公注册提请注意: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二)外资分公注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3、在办理各类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时,如提交的文件、证件为外文,均应附中文译件。
4、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全文…)
外资分公司注销登记
外资分公司注销登记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外资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的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隶属企业的相关决议或决定;
3、《指定(委托)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或《注册证》)。
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时,应一并办理解除负责人警示限制手续。提交文件、证件如下:
1、《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注销原因注明“因未参加年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申请解除负责人×××的警示限制”;
2、隶属企业出具的分支机构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完税情况的说明;
3、《指定(委托)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外资分公司注销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3、在办理各类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时,如提交的文件、证件为外文,均应附中文译件。
4、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5、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全文…)
外资分公司注册
外资分公司,如何办理外资分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注册办理指南
外资分公司概念: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等经营企业因生产经营的需要而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厂、分店、门市部或经营部等。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是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的扩大和延伸,其经营活动的内容和范围应在其设立企业的经营范围之内并在经登记机关核准经营范围之内从事经营活动。
外资分公司注册法律依据:
适用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资股份公司、外资投资公司及外资创业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外资分公司注册申请条件:
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东缴足全部出资或者已按规定缴付法定最低限额的首期出资且未超过下一期出资期限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外资分公司注册申请材料:
外资分公司注册商务局所需材料(20):
1、企业申请(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签字;独资企业且无董事会,则由法定代表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3、新的房屋使用证明(租赁协议复印件和产权证明复印件)。
4、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
5、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
外资分公司注册工商局所需材料(5):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营业场所证明》);
2、加盖隶属企业公章的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全文…)
外资分公司变更
外资分公司变更,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变更,外资企业分公司变更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期限变更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期限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
3、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印章)
4、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复印件
5*、其他有关文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全文…)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分支机构
广告分公司,外资广告分公司,外商投资广告企业分支机构,设立外资广告分公司,外商广告分支机构
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外商投资广告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注册资本全部缴清;
(二)年广告营业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按下列程序办理:
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征求同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意见后,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决定批准的,同时将批准文件抄送设立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外商投资广告企业,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同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以下文件: (全文…)
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何区别
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何区别?
(1)分公司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