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注册|外资公司注册|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外资注册

2009-08-06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公司

类归于: 中外合资企业 — 标签: — admin @ 10:37 上午

中外合资公司商务局审批所需文件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公司设立商务局审批所需文件和程序
1. 承诺书、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设立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中方签字盖章)
3.合资、合作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分析报告复印件(包括文字及经济部分)、发改委立项批复
4.中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中方公章)
5.(1)若投资外方是公司,需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文件(包括投资方股东名单、董事会名单、董事会授权签字代表的决议)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此文件无须公证)。注: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的说明
(2)若投资外方是自然人,需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此文件无须公证)。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要求,(1)、(2)两款证明需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仅需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6.房屋、场地产权证明及租赁协议复印件(无产权证需要预售合同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关于租赁场所的说明
经营范围涉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许可的,有关的许可文件应一并报送(如卫生、环保等)。 (全文…)

2009-08-04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登记

类归于: 中外合资企业 — 标签:, — admin @ 11:05 上午

中外合资公司设立登记

事项名称:中外合资公司设立登记、中外合资公司注册
服务对象:法人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公司法》(2001年第二次修订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11号公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6月3日国务院令第1号)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收费标准:《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涉及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标准总时限为20天)
办理机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处
中外合资公司设立登记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一)以下所称的投资者的合法资格证明是指:
1、中方:投资者为企业的,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者为事业单位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资者为社会团体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民政社团管理部门确认的《非党政机关所办社会团体证明》;投资者为工会的,应提交区、县级以上工会同意投资的批准文件。
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兴办的中外合资(作)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公民可以自然人身份出资。 (全文…)

中外合资公司变更登记

类归于: 中外合资企业 — 标签:, — admin @ 11:01 上午

中外合资公司变更登记

事项名称:中外合资公司变更登记
服务对象:法人
中外合资公司变更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公司法》(2001年第二次修订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11号公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6月3日国务院令第1号)
中外合资公司变更收费标准:《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
中外合资公司变更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涉及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标准总时限为20天)
办理机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处
中外合资公司变更登记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请变更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事项的企业
二、中外合资公司变更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全文…)

中外合资公司注销登记

类归于: 中外合资企业 — 标签:, — admin @ 10:57 上午

中外合资公司注销登记

事项名称:中外合资公司注销登记
服务对象:法人
中外合资公司注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公司法》(2001年第二次修订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11号公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6月3日国务院令第1号)
中外合资公司注销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中外合资公司注销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涉及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标准总时限为20天)
办理机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处
中外合资公司注销登记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的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3、清算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4、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5、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6、公开发行的报纸注销公告的报样(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受理您的注销申请);
7、清算组成员《备案证明》;
8、《指定(委托)书》;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提请注意: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通知。
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一并办理解除法定代表人警示限制手续。提交文件、证件如下: (全文…)

中外合资公司分段发照、延期缴资登记

类归于: 中外合资企业 — 标签: — admin @ 10:54 上午

分段发照、延期缴资登记

事项名称:中外合资公司设立登记、变更、注销登记<分段发照、延期缴资登记>
服务对象:法人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公司法》(2001年第二次修订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11号公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6月3日国务院令第1号)
收费标准:《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涉及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标准总时限为20天)
办理机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处
中外合资公司设立登记、变更、注销登记<分段发照、延期缴资登记>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中外合资企业申请分段发照、延期缴资登记申请的
二、延期缴资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分期缴资申请书》;
2、验资报告;
3、《指定(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执照上未加盖年检章和加贴年检标记的,应出具年检合格证明)。
未按期缴纳出资而申请延期的,应提交审批机关同意延期出资的批复和相应的董事会决议及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全文…)

中外合资公司丢照补发登记

类归于: 中外合资企业 — 标签: — admin @ 10:52 上午

中外合资公司丢照补发登记

事项名称:中外合资公司丢照补发登记
服务对象:法人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公司法》(2001年第二次修订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11号公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6月3日国务院令第1号)
收费标准:《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涉及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标准总时限为20天)
办理机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处
中外合资公司丢照补发登记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中外合资公司申请丢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补发登记的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指定(委托)书》;
2、全体董事(无董事会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情况说明;
3、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载执照挂失作废声明的报样;
4、《增(减、补)证照申请表》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全文…)

内资公司申请转为外商投资企业

类归于: 中外合资企业 — 标签: — admin @ 10:49 上午

内资公司申请转为外商投资企业

事项名称:中外合资公司注册登记、变更、注销登记<内资公司申请转为外商投资企业>
服务对象:法人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公司法》(2001年第二次修订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11号公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6月3日国务院令第1号)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收费标准:《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涉及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标准总时限为20天)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办理机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处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登记、变更、注销登记<内资公司申请转为外商投资企业>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内资公司申请转为外商投资企业的
二、中外合资公司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住所使用证明》、《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情况》等表格。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表格);
2、《指定(委托)书》;
3、原股东会决议;
4、转股协议(外国投资者通过增资方式取得内资公司部分股权的,无须提交此文件); (全文…)

2009-04-08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中外合资企业注册,如何办理合资公司登记注册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中外合资公司注册,如何注册合资公司办理指南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概念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亦称股权式合营企业。它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其特点是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中国法人地位。外国投资者所占注册资本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少于25%。合营者可用现金出资,也可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及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外国投资者分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可以汇出境外,也可以在境内再投资。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3、《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
4、《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5、《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暂行规定》。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申请条件:
1、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应当能够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申请设立合营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1)有损中国国家主权的;
(2)违反中国法律的;
(3)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4)造成环境污染的;
(5)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显属不公平,损害合营一方权益的。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申请材料: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商务局审批所需材料(90):
1、承诺书、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设立申请表(申请中方签字盖章)
3、合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分析报告复印件(包括文字及经济部分) 、发改委立项批复 (全文…)

2009-04-02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关于审批中外合资企业设立,

类归于: 中外合资企业, 中外合资公司,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 — admin @ 8:51 上午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公司
一、中外合资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基本特点:中外合资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外国(地区)投资者在中国大陆采用最多的投资形式。中外合资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企业的根本区别在于中外双方对于所设企业风险的承担、利润的分配的依据不同。中外合资公司主要依据双方的出资比例划分,而中外合作企业则依双方的合同约定来划分。中外合资公司的形式只能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如低于此比例,一般不能享受税收等优惠待遇。
二、中外合资公司注册程序
1、向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经过商务部门审批。
3、向工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办理税务登记证
6、办理外汇登记和银行开户
三、中外合资公司注册应提供以下文件(中外合资公司注册商务局所需材料)
1、中外合资经营有限公司合同
2、中外合资经营有限公司章程
3、中外合资经营有限公司可行性报告
4、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外方所有投资者身份资格证明(外方投资者为个人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外方投资者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
5、合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身份证明及个人简历
6、合资申请报告(由中方公司提出,原公司所有股东签字、盖章)
7、董事会决议书;
8、投资决议书及委派书
9、中方资信证明、审计报告
10、外方资信证明
11、中方董事人事证明(证明其不在政府机关任职,在何单位任职,原单位法人签字、盖公章)
12、委托书
13、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注: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须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四、中外合资公司注册登记时应提交的文件:(中外合资公司注册工商局所需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公司章程;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
6、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文件;
7、验资证明;
8、股东出资的证明;
9、公司住所证明;
10、前置审批文件(如卫生、消防、文化和安全等);
11、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仅适用于股份公司);
12、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3、其它文件。

2008-08-11

中外合资公司(Chinese-foreignEquityJointVentures)如何注册合资公司

类归于: 中外合资企业, 公司注册 — 标签: — admin @ 4:53 上午

中外合资公司(Chinese-foreignEquityJointVentures

中外合资公司(Chinese-foreignEquityJointVentures)如何注册合资公司
中外合资公司的概念
1.中外合资公司亦称股权式合资公司。它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其特点是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中外合资公司各方出资折算成一定的出资比例,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2.中外合资公司的特征:(1)中外合资公司主体一方为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另一方为外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在中国境内,按中国法律规定取得法人资格,为中国法人。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3)是有限责任公司。(4)合营各方遵照平等互利原则,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按各方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
中外合资公司的设立
设立合资公司的一般程序是:立项、洽谈、签约、审批、登记、注册。中外合资企业的立项申请由中方提出,然后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基础上进行签约;审批机关自接到各项应报文件后,于三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批准的发给批准证书;合资公司应在一个月内凭此批准证书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签发执照日即企业成立日。
中外合资公司的协议、合同和章程
1.合资公司协议是指合营各方对设立合资公司的某些要点和原则达成的一致意见所订立的文件。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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