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注册
一、外资企业申办条件:
1.外国的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2.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不含3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注册资本不低于15万美元,已经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3000万美元以上、不需国家综合平衡的鼓励类项目初审。
二、外资企业须提交的基本文件、材料:
1.申请书(原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3.企业章程(原件)
4.董事会成员委派函(原件,签字)
5.董事会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6.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上述公证和认证文件须提交原件。)
7.投资者资信证明(一般为银行出具,复印件)
8.新设立公司房产使用证明(含租房协议、房产证明,复印件)
9.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10.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