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
一、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须提交基本文件、材料:
1.企业转制申请书(原件)
2.董事会决议(原件)
3.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7.投资中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办事程序:
1.受理——审批——发批复;
2.申办企业持海淀园管委会批复到北京市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三、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办事时限:
上报材料齐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四、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注意事项:
1.书面材料或下载文件应用A4纸张,并装入档案袋。
2.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各种文件所需原件、复印件按要求上报。
五、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代理机构:
北京企商联登记注册代理事务所
办事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39号建外SOHO 3号楼2606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30-17:30
联系电话:58697439 58697429 82022548 82022203
外资企业: http://www.wfoe.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