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企业注册
(商务局所需材料)
一、中外合资企业注册条件:
1.外国的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中国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二、中外合资企业注册须提交的基本文件:
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原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3.合营企业合同、章程(原件)
4.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5.董事会成员委派函(原件,签字)
6.新设立企业房屋使用证明(包括租房协议、房产证明,复印件)
7.投资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8.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上述公证和认证文件须提交原件。)
9.投资各方资信证明(复印件)
10.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11.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