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目录:
1、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或盖章的《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书面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为自然人的,提交由本人签名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为境内法人或其它组织的,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其他资格证明等复印件;
为境外法人或其它组织的,提交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及其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5、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或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