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段发照、延期缴资登记
事项名称:中外合资公司设立登记、变更、注销登记<分段发照、延期缴资登记>
服务对象:法人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公司法》(2001年第二次修订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11号公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6月3日国务院令第1号)
收费标准:《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涉及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标准总时限为20天)
办理机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处
中外合资公司设立登记、变更、注销登记<分段发照、延期缴资登记>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中外合资企业申请分段发照、延期缴资登记申请的
二、延期缴资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分期缴资申请书》;
2、验资报告;
3、《指定(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执照上未加盖年检章和加贴年检标记的,应出具年检合格证明)。
未按期缴纳出资而申请延期的,应提交审批机关同意延期出资的批复和相应的董事会决议及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3、在办理各类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时,如提交的文件、证件为外文,均应附中文译件。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延期缴资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不予受理的,核发《不予受理通知书》
2、受理但不予核准的,核发《登记驳回通知书》
3、受理并且核准的,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注意事项:
1、延期缴资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涉及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标准总时限为20天)
2、延期缴资收费标准:
(1)收取登记费100元。
(2)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