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注册|外资公司注册|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外资注册

2009-08-06

外资公司、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独资公司商务局审批所需材料

外资、外资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商务局审批所需材料和程序
1.承诺书、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设立行政许可申请表(投资方签字)
3.可行性分析报告(包括文字及经济部分,由投资方签字盖章)
4. (1)若投资外方是公司,需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文件(包括投资方股东名单、董事会名单、董事会授权签字代表的决议)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此文件无须公证)。注: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的说明
(2)若投资外方是自然人,需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此文件无须公证)。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要求,(1)、(2)两款证明需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仅需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5.房屋、场地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复印件(无产权证需要预售合同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关于租赁场所的说明
经营范围涉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许可的,有关的许可文件应一并报送(如卫生、环保等)。 (全文…)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公司

类归于: 中外合资企业 — 标签: — admin @ 10:37 上午

中外合资公司商务局审批所需文件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公司设立商务局审批所需文件和程序
1. 承诺书、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设立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中方签字盖章)
3.合资、合作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分析报告复印件(包括文字及经济部分)、发改委立项批复
4.中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中方公章)
5.(1)若投资外方是公司,需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文件(包括投资方股东名单、董事会名单、董事会授权签字代表的决议)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此文件无须公证)。注: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的说明
(2)若投资外方是自然人,需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此文件无须公证)。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要求,(1)、(2)两款证明需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仅需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6.房屋、场地产权证明及租赁协议复印件(无产权证需要预售合同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关于租赁场所的说明
经营范围涉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许可的,有关的许可文件应一并报送(如卫生、环保等)。 (全文…)

商投资企业减资,外资企业减资

类归于: 外商投资企业减资 — 标签:, , — admin @ 10:26 上午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减资所需材料

减资,外商投资企业减资,外资企业减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减资所需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表(并附申请书原件)
申请书中应详述缩小生产、经营规模的理由及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数额。同时,企业在申请书中应写明“企业没有经济纠纷,且未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若企业以设备投入,须明确写出投资总额内设备的进口情况。如果企业按原投资总额免税进口设备、原材料等的金额超过减少后的投资总额,应报请海关审核是否需要补税。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能申请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一)现行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有下限规定,其调整后的注册资本低于法定资金数额的;
(二)企业有经济纠纷,且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
(三)企业在合同或章程中对生产、经营规模有最低规模规定,其调整后的投资总额小于最低规模的;
(四)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规定外方可先行回收投资,且已回收完毕的。
申请书加盖企业公章,且需要董事长签字。独资企业且无董事会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和营业执照副本。
3.董事会决议原件(全体董事签字)
4.修改合同、章程的协议原件(全体投资方签字、盖公章) (全文…)

并购,外资并购,

类归于: 并购 外资并购 — 标签:, — admin @ 10:22 上午

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境内企业

并购,外资并购,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境内企业所需材料
1、承诺书(被并购境内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2、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并购的决议
4、被并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行政许可申请表(被并购境内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5、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全体投资方签字、盖公章)
6、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
股权购买协议、境内公司增资协议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的状况,包括名称(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等;
(2)购买股权或认购增资的份额和价款;
(3)协议的履行期限、履行方式;
(4)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
(5)违约责任;
(6)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7)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
(9)协议各方签字、盖章。
7、 被并购境内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8、((1)若投资外方是公司,需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文件(包括投资方股东名单、董事会名单、董事会授权签字代表的决议)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此文件无须公证)。注: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的说明 (全文…)

2009-08-04

外资公司注册工商局注册外资公司所需提交材料

外商独资企业注册

事项名称:外资公司注册、外商独资企业登记注册工商局外资公司注册所需提交材料
外商独资企业注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公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改,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公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1990年10月28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2月12日外经贸部发布,根据2001年4月1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2001年4月12日国务院令第301号公布)
外资公司注册收费标准:《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
外资公司注册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涉及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标准总时限为20天)
一、外资公司注册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一)以下所称的投资者的合法资格证明是指:
1、外方:投资者为企业的,出具企业所在国(地区)注册机关核发的注册证书;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交其身份证、护照复印件或长期居留证明。(其中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应为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特别行政区护照,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应为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台胞证。)
提请注意,以下单位不具备投资资格或投资能力受到限制:
被锁入北京市信用信息系统的“警示信息系统”的市场主体(含自然人),在锁入期间其投资资格受到限制。例如:被锁入“警示信息系统”的自然人,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新股东;不能在已担任股东的公司中追加或受让股份。
2、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不得作为投资主体向其他行业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全文…)

外商独资企业变更登记

类归于: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 — 标签:, — admin @ 11:40 上午

外商独资企业变更登记

事项名称:外商独资企业变更登记
服务对象:法人
外资公司变更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公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改,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公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1990年10月28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2月12日外经贸部发布,根据2001年4月1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2001年4月12日国务院令第301号公布)
收费标准:《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涉及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标准总时限为20天)
外商独资企业变更登记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请变更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事项的企业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全文…)

外资企业注销登记

类归于: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 — 标签: — admin @ 11:36 上午

外资企业注销登记

事项名称:外资企业注销登记
服务对象:法人
外资企业注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公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改,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公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1990年10月28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2月12日外经贸部发布,根据2001年4月1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2001年4月12日国务院令第301号公布)
外资企业注销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外资企业注销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涉及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标准总时限为20天)
外资企业注销办理机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处
外商独资企业注销登记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外商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申请的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3、清算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4、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5、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6、公开发行的报纸注销公告的报样(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受理您的注销申请); (全文…)

外商投资企业分段发照、延期缴资登记

类归于: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 — 标签: — admin @ 11:34 上午

外资企业分段发照、延期缴资登记

事项名称:外商投资企业分段发照、延期缴资登记
服务对象:法人
延期缴资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公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改,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公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1990年10月28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2月12日外经贸部发布,根据2001年4月1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2001年4月12日国务院令第301号公布)
收费标准:《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涉及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标准总时限为20天)
办理机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处
外商投资企业分段发照、延期缴资登记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分段发照、延期缴资登记申请的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分期缴资申请书》
2、验资报告;
3、《指定(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执照上未加盖年检章和加贴年检标记的,应出具年检合格证明)。 (全文…)

外商投资企业丢照补发登记

类归于: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 — 标签: — admin @ 11:32 上午

外商投资企业丢照补发登记

事项名称:外商投资企业丢照补发登记
服务对象:法人
外商投资企业丢照补发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公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改,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公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1990年10月28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2月12日外经贸部发布,根据2001年4月1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2001年4月12日国务院令第301号公布)
外商投资企业丢照补发收费标准:《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涉及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标准总时限为20天)
办理机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处
外商投资企业丢照补发登记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申请丢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补发登记的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指定(委托)书》;
2、全体董事(无董事会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情况说明; (全文…)

外商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类归于: 外资分公司 — 标签:, — admin @ 11:26 上午

外商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事项名称: 外商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服务对象: 法人
注册外资分公司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公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改,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公布)
外资分公司收费标准: 1、《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2、《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
外资分公司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涉及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标准总时限为20天) 
外商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外商独资企业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的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营业场所证明》);
2、加盖隶属企业公章的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指定(委托)书》;
5、《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6、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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