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外商独资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简称外商独资公司,注册外商独资公司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登记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注册的外商独资公司。
注册外商独资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可以是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一、注册外商独资公司审批权限
注册外商独资公司根据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实行政府逐项审批登记制度。投资总额大小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项目分类是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审批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权限的主要依据。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负责审批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项目和需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的其他项目。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的相应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1.注册外商独资公司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非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
2.注册外商独资公司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并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涉及配额、许可证的外商投资项目,须先向外经贸部门申请配额、许可证。
3.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属鼓励类且无需国家综合平衡的项目,并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
二、注册外商独资公司程序(外商独资公司注册)
1、签订合作意向书
拟合作的中、外各方,通过初步谈判,签订拟合作项目意向书或协议书。 (全文…)
如何注册外资代表处
代表处 外资代表处 北京代表处 注册代表处 什么是代表处 外企代表处 注册外资代表处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外资代表处各类登记注册,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5个工作日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核时限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程序性规定》执行)。
外资代表处登记管辖
外资代表处的各类登记注册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收费标准
1、外资代表处设立登记收取登记注册费600元;
2、外资代表处延期登记收取登记注册费300元;
3、外资代表处变更登记、雇员登记、雇员延期登记以及雇员变更登记均收取登记注册费100元。
注册成立外资代表处程序
外资代表处设立登记,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按照业务性质,报北京市商务局或国务院相关主管委、部、局批准,取得《批准证书》;
注:外国广告企业、医药类企业、贸易企业、制造企业、货运代理企业、承包企业、咨询企业、投资企业、租赁企业、教育机构、铁路运输企业等不需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应直接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第二步:领取登记表格;
第三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四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登记证和代表证。
特别提请注意:
在注册外资代表处时,应由首席代表或首席代表委托的代表向登记机关递交申请材料,提交的文件、证件为外文的,应附中文译件。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