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集团设立
外商投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
(一)登记审查要点
1、审查集团申请是否符合设立条件,母公司是否为本登记机关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
2、审查母公司是否为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对各子公司进行控股;子公司是否为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是否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3、审查集团章程载明事项是否齐全、符合规定。
(二)提交材料目录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
2、子公司加入集团的申请;
3、母公司盖章的企业集团章程;
5、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指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或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7、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适用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须由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企业集团及国家试点企业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