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注册流程
办理外资公司注册流程:外资公司注册要到以下部门办理:
1、商务委 2、工商行政管理局 3、公安局及出入境管理处 4、技术监督局 5、税务局 6、统计局 7、财政局 8、外汇管理局 9、设立企业基本账户10、设立企业资本金账户11、办理验资报告12、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办理外资公司注册流程:外资公司注册要到以下部门办理:
1、商务委 2、工商行政管理局 3、公安局及出入境管理处 4、技术监督局 5、税务局 6、统计局 7、财政局 8、外汇管理局 9、设立企业基本账户10、设立企业资本金账户11、办理验资报告12、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关于外资公司概念:注册外资公司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外资公司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外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外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外资公司为其他责任形式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注册外资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办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条例》设立外资企业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外资公司商务局审批所需准备资料)
1、承诺书、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设立申请表投资方签字);
3、可行性分析报告(包括文字及经济部分,由投资方签字盖章)
4、(1)若投资外方是公司,需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文件(包括投资方股东名单、董事会名单、董事会授权签字代表的决议)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
(2)若投资外方是自然人,需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要求,(1)、(2)两款证明需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仅需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全文…)
外资公司注册主要包括外资登记、外资注册、外资企业注册、外资公司注册。wfoe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服务机构。了解外资注册解答外资登记流程。办理外资企业、设立外资公司、外资企业注册、解答外资公司注册流程及外资注册所需资料。
外资企业注册的流程及所需提交资料
外资企业注册条件:
1.外国的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2.投资总额在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
二.外资公司注册办事依据:
《公司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三.外资公司注册商务委员会审批须提交的基本文件.材料:
外资注册工作流程及所需材料
1.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2.投资者签署的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报告原件(由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投资者如为个人需本人签署);
3.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由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投资者如为个人需本人签署);
4.外资企业章程(由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投资者如为个人需本人签署);
5.外资企业如果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或监事的,提供董事.监事会成员或监事的委派书原件和名单原件;否则提供所设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派书原件(需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投资者如为个人需本人签署)
6.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外国投资者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合法开业证明,外国投资者权力机构推举合法代表人的证明文件及合法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如果是个人投资,则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外文,需附中文译文);上述文件须经投资者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机构)公证,除港澳台地区以外尚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8.投资者的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如为外文,需附中文译文); (全文…)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中外合资企业注册,中外合资公司的概念: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投资举办的中外合资企业。
1、中外合资企业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实施条例》
2、商务局审批:(中外合资公司部份区县需要提前到发展改革委员会立项)
a、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原件)
b、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c、合营企业合同、章程(原件)
d、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e、董事会成员委派函(原件,签字)
f、新设立企业房屋使用证明(包括租房协议、房产证明,复印件)
g、投资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h、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上述公证和认证文件须提交原件。) (全文…)
代表处,外企代表处,设立代表处,代表处设立,设立外企代表处所需资料
一、代表处经营范围
外国企业代表处,又称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处。一般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只能在中国境内从事非直接经营活动,代表外国企业进行外国企业的业务范围内的联络、产品推广、市场调研、技术交流等业务活动。
代表处经营范围:有关本公司自产产品(轴承、汽车零部件、精机产品)提供联络服务。(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收取费用)
二、代表处设立程序
根据《关于部分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实行直接登记的通知》,自2004年7月1日起,除特殊行业企业外,外国企业设立代表处实行直接工商登记,无需外经委审批。设立外国企业代表处,应委托具有企业登记代理资质的公司代理申办程序。全套设立程序如下:
三、代表处办理事项和主管部门
1.工商登记:工商行政管理局
2.刻制公章:公安局
3.企业代码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4.统计登记:统计局
5.外汇备案:外汇管理局
6.税务登记:税务局对外税务分局
四、外国企业代表处登记管辖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各类登记注册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 (全文…)
外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资企业注册基本知识及其审批程序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和主要形式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
1.外资 公司的定义
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从严格意义上讲,公司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换句话说,公司是按照一定组织形式组成的经济实体,以赢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组织。以实现投资人利益最大化为使命,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以换取收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6年1月1日实施),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 外资公司的基本条件
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所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全文…)
如何注册公司名称,外资如何注册公司名称
1. 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
名称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例如:北京(北京市)+康达来+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北京市)为行政区划;
康达来为字号,为减少重名,建议您使用三个以上的汉字作为字号;
商贸是行业特点,应与您申请经营范围中的主营行业相对应;
有限公司是组织形式。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管辖范围: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提请注意:为避免在同行业内国家工商总局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与北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建议申请人在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企业名称前,先到北京市工商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查询。 (全文…)
外资企业出资期限,外商投资企业出资期限的规定
1)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3)外商投资企业(含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可选择下面两种出资规定的任一种:
① 一次性缴付全部出资的,应当在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缴足;
② 分清缴付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15%,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并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缴足,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全文…)
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外资企业注册资本、投资总额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万元人民币。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4)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①设立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
②设立国际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海运500万元人民币;航空运输300万元人民币;陆运或国际快递业务200万元人民币;
③设立广告业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万美元;
④设立外资银行、合资银行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亿元人民币;
⑤设立合资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低于400万元人民币等等。 (全文…)
外资企业经营年限的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年限,根据不同行业和项目的具体情况,由投资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一般为10年~30年,最长可为50年,经国务院特殊批准的还可延长。
有些行业规定了经营年限的上限或下限:
1)商业,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2)图书、报刊、期刊分销其使用,经营期限不超过30年;
3)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合作期限不超过15年;
4)国际货运代理,经营期限不超过一般不超过20年;
5)道路运输业,经营期限不超过一般不超过12年;
6)铁路货物运输业,经营期限不超过一般不超过20年;
7)民用航空业 ,经营期限不超过一般不超过30年;
8)中外合作旅行社,经营期限不超过一般不超过20年;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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